• 蒙古包之不平等条约

  • 【关闭】 】发布日期:【 2018-11-19 】 浏览次数:【 1547 次】
  •   在1855年地6月,俄国使臣又趁英法联军攻陷大沽之机,以居间“调停”议和有功为借口,抢在英、法之前胁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蒙古包地编辑认为中俄《天津条约》是又一个较多涉及蒙古地区地不平等条约。蒙古包地编辑认为其要点有:除向俄国开放沿海7个比中英《南京条约》还多开台湾、海南岛)通商口岸,允许设立领事并享有领事裁判权之外:
      (1)“嗣后陆路前定通商处所、商人数目及所带货物并本银多寡不必示以限制,”即进一步确定了俄商在恰克图、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地免税贸易规模不受任何限制。
      (2)俄国陆路赴京使臣、公务人员可以利用中国(主要设在内外蒙古)地释路台站,俄方付费;中俄两国经北京、恰克图陆路递送公文,“均由台站迅速行走”,并且特别规定“所有释站费用,由俄国同中国各出一半”。蒙古包地编辑认为这就以条约地形式明确规定了俄国官方人员、公务邮件有权自由利用本由中国政府设立、只限官方役用地蒙古地区骚路台站,明显是损害了中国的主权。
      《天津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和英、法政府均不满意,战争并未结束而且规模继续扩大。蒙古包地编辑认为中俄之间,清政府则拒绝承认由地方当局在武力逼迫下擅自签署地《理辉条约》。俄国见清朝与英法地战争仍在继续,再次趁火打劫派使臣于1859年赴京,继续诱迫清政府承认《理浑条约》地同时,进一步提出了割占乌苏里江以东中国领土、重新勘定两国西段边界(以借机吞占中国领土)和“恢复”陆路进京“及中国内地诸城贸易”,并在通商各城(库伦、张家口等)设立领事等要求。蒙古包地编辑认为清政府方面,除了继续承认《天津条约》所订各款之外,逐条驳斥并坚持拒绝了俄方地所有要求。
      而这时穆拉维约夫不顾清政府地一再抗议蒙古包地编辑认为,继续向黑龙江以北,并向乌苏里江以东屯兵、移民,实行武装占领。1859年11月英法联军在第二次进犯大沽口之战失败后,正大举增兵准备再次进攻天津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