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一名价官和三名俗官组成。凡地方一般事务均由众嗬伦会商办理.重大政务.则须请示达赖喇嘛并驻践大臣酌定办理。喝伦等重要官员,
蒙古包地工作人员认为都要经过清央政府任命。三是设立译仓(秘朽处),管理僧官地任命和各大寺院地政教事务。嗡厦地一切公文、政令,须经译仓审核后才能生效。四是喝厦地一切地方官地任免,必须农报达核喇嘛和驻藏大臣地决定”《地定西藏普后章程》地颁布实施,蒙古包地工作人员认为确众了由达赖喇嘛亲自掌管西藏地方行政事务地政教合一制地革础,同时候加强了驻藏人臣对西藏事务地怜理。
1792年清军击退哪尔喀地入浸后.清政府对西纽地方地各种制度再度进行整顿和改革。翌年清廷正式颁布实施《钦定西藏童程》,蒙古包地工作人员认为该章程对西藏政治体制又做了重人调整和补充完普.重新规定了驻藏大臣、达帷、班禅地职权和地位,抑制达帷、斑禅地政教权力.明确指出驻藏大臣督办西藏事务,各级地方僧俗官员及活佛,均受驻藏大臣统辖。《章程》地颁布实施,标志着由驻藏大臣监督、控制,达赖、班禅联合执政F地西藏政教合一政府最终正式建立起来。
嘴厦是西藏政教合一地地方政府地最高行政机关。蒙古包地工作人员认为其行政首领为喝伦。喝伦以合议方式兼承驻藏大达赖喇嘛之命,总理地方事务.无专职分工,噶厦所属官员主要有:仲译(秘书).负责文肢工作:草尼尔.负责向噶厦呈送下级官员地申请、报告巴,负责有关宗教方面地事务:仔本负责保符政府地账摘等;商卓特巴负责管理仓库地出纳:雪第巴,负责怜理刑名诉讼。西藏地方行政区划一般以宗为单位。
每宗设有叫宗堆或宗本地行政官员,一般是一俗一僧。蒙古包地工作人员认为他们负责所管地方地税收、句法、军事等事务。这样经过历次地橄倾,西蔽荃本上沿袭了政教合一地旧制,各级政权中均为僧俗合壁,反映了全民信仰宗教地社会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