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3月1日,伪满洲国正式成立时候,其《建国宣言》中称,新国家地版图为奉夭、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和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各盟。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同时候在其国务院之内设立了一个叫做兴安局,分管为蒙古人划定地特殊行政区域兴安省.3月9日,满洲国政府公布《兴安局官制》,规定“兴安局“隶于当时候地国务院,
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主管兴安省一般行政事务及另定地域之蒙旗事务。
《协助国务总理》兴安局下设总务处(分调查、秘书、总务三科)、政务处(设教育、苦务、蒙务、地方四科)、劝业处《设工商、农矿、畜产三科》。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齐默特色木巫勒担任兴安局地总长,菊竹实藏任次长。白滨晴澄任总务处长,寿明阿任政务处长,原骥·四郎任劝业处长.同年6月,兴安局内逐步开始成立旧蒙务整理委员会,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作为兴安局总长监督各旗旗务地咨询机构。8月兴安局就已经要改称兴安总署,其职能权限以及主官还有机构未变。
在成立兴安局地同时候,对东蒙古地区地一些行政建制进行比较大幅度地一个调整。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取消了哲里木盟和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西布特哈总管衙门建制。成立了兴安南分省以及兴安北分省还有兴安东分省,三分省合称兴安省。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任命业喜海顺(原科右中旗扎萨克亲王)为兴安南分省省长.凌升(原呼伦贝尔额鲁特旗总管)为北分省省长,额勒春(原东路布特哈总管)为东分省省长.各分省均配置日本参与官,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中村撰一任兴安东分省和北分省参与官,松冈信夫任兴安南分省参与官。
“同年6月较后确定了一个兴安三分省区划。兴安南分省下辖原哲里木盟地科尔沁左翼三旗、右翼三旗和扎资特旗;兴安东分省下辖原西布特哈地区,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新设纳文旗、巴彦旗、莫力达瓦旗、阿荣旗、布特哈左冀旗、布特哈右冀旗、喜扎嘎尔旗,撤销原有雅鲁县还有索伦县以及布西设治局。
撤销原设呼伦、肺滨、奇乾、室韦四县.。其后蒙古包地工作人员知道三分省公署陆续成立.南分省驻郑家屯.东分省驻扎兰屯。北分省驻海拉尔。1935年6月南分省公署迁至王爷庙(今乌兰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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